关于开展观测点自评工作的通知
作者: 佚名 发布时间:2017/12/7 16:30:06 来源:佚名 评论:(0)
各职能部门:
根据评建工作进度安排,现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39个观测点分解给各职能部门,各部门根据观测点合格标准要求进行自评,自评结果依据学校当前建设实际情况综合评定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.各部门围绕负责的观测点综述观测点建设情况,详写工作经验和做法、取得的成绩、特色等。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中存在问题、原因分析、对策与措施要一一对应。
2.责任单位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观测点,第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此观测点自评工作,其他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。
3.12月20日以前,各职能部门将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字的观测点自评表交评建办。学校将择日召开职能部门评建工作汇报会,由各部门负责人对评建工作开展情况及观测点建设情况进行汇报。
4.涉及生师比、生均数据的计算,以发展规划处10月底统计上报的学生数据为准,即全日制在校生数18012人(含校外联合办学1069人),折合在校生数19342(18012+成人教育学生4435×0.3)人。其他数据均与发展规划处统计发布的数据为准,发展规划处未统一采集的数据,以部门实际数据计算,须作特殊说明。
5.自评表内容填写严格按《郑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建档规范》要求进行。
6.职能部门评建工作量的考核以观测点的分工为重要依据。
附件:
评建办公室
2017年12月6日